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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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 | 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 | |
發文字號:保結固業字第10700210962號 | |
速別:最速件 |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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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公告修訂本公司「辦理登記形式短期票券發行登錄作業要點」相關條文,並自107年10月29日起提供登記形式商業本票發行文件及交易單據電子遞送服務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0月17日金管銀票字第10701183630號及中央銀行107年10月22日台央業字第1070039754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應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與發行人作業需求,提升登記形式商業本票發行作業效率,本公司延伸發行作業平台功能,使現行登記形式商業本票發行人、承銷票券商及保證人間遞送之成交單、承銷委請書、免保聲明書、委託書、承諾書等紙本交易單據及發行文件,得透過本公司發行作業平台以電子方式傳送,並配合實務作業,延長本公司受理發行登錄作業時間,修訂旨揭作業要點(如附件1、附件2),業經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核備在案,並自旨揭日期起實施。 三、本案相關修正條文及登記形式CP及市庫券_保證人使用手冊V1.2(如附件3),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,網址https://www.tdcc.com.tw(公告事項/函文公告/函文類別/0101法令規章修訂)。 四、倘有未盡事宜,請洽本公司金融業務部,電話(02)2719-5805,分機175、808、309、820-827。 | |
正本:外國銀行、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、本國銀行 | |
副本:金融業務部、金融資訊部 | |